发文标题: 关于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6-8-9
实施时间: 2026-8-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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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6年8月9日
相关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