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25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6-8-7
实施时间: 2026-8-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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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2025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制度》,海关总署决定开展2025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是2023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的延伸调查。了解2025年进口货物在国内的使用去向,为编制2025年投入产出表和供给使用表、开展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范围与对象
  调查范围是2025年我国境内从事进口活动的部分法人单位;调查对象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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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调查对象名单.xls    
2.调查表式及填报说明.docx    
3.手机端系统登录二维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