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市监发[2026]4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6-5-20
实施时间: 2026-6-20
失效时间: 2031-6-19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1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计量质检院,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重庆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局2026年度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印发,自2026年6月20日起施行。施行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局食品协调处反馈。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督促指导全市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经营相关主体落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