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申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水资联[2025]10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4-29
实施时间: 2025-4-29
法规类型: 水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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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财政局、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市)水利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公告2024年第12号)有关规定,为推进落实我省“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百分之二十水资源税”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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