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土地估价报告三级审核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估协发[2023]31号
发文部门: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2-28
实施时间: 2023-12-28
法规类型: 土地估价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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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各土地估价机构:
  为加强土地估价过程管控,保证土地估价报告质量,降低执业风险,提升土地估价行业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土地估价行业评估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组织起草了《土地估价报告三级审核制度指导意见》,经第五届第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土地估价报告三级审核制度指导意见》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3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土地估价报告三级审核制度指导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