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6-7-31
实施时间: 2026-7-31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配合深市RTGS结算模式相关功能优化上线,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指南自2026年8月10日起施行,原2018年7月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26年8月10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6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