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自然资源收费项目清理规范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自然资办函[2019]1503号
发文部门: 自然资源部
发文时间: 2019-8-30
实施时间: 2019-8-3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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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19年6月12日,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自然资源收费项目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00号,在我部门户网站公布),从六个方面对清理规范自然资源收费项目进行了部署。各单位已经按照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
  2019年8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50号,此件公开印发),要求各部门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最新要求,按照《关于清理规范自然资源收费项目的通知》具体部署,加快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完成时间由原2019年11月底前提前至9月30日前。
  二、及时上报清理规范结果
  按照《关于清理规范自然资源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从“全面取消违法违规自然资源收费项目、对现行自然资源收费项目进行评估规范、严格下属行业协会学会入会与收费管理、将行政成本性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加大对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六个方面,形成清理规范结果报告。对照《关于清理规范自然资源收费项目的通知》附件“地方自然资源系统收费项目”,形成本地区、本单位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结果附表。报告和附表等材料请于9月30日前正式行文报部,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将电子版发至tiaokongsi@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部综合司 苗强 66557595
  部财务司 刘震 66558632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