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高质量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4-24
实施时间: 2026-4-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科学技术局、呼和浩特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税务局,各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各盟市分行,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自治区科技企业全周期高质量培育,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高质量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