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认定江苏省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科区成发[2025]21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25-12-31
实施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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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设区市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5〕154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审核推荐、省科技厅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苏科区成发〔2025〕219号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认定5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为江苏省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三年。
  本批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有关规定,自2025年起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持本认定文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事宜。
  附件:江苏省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关于认定江苏省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