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7-31
实施时间: 2026-8-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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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提升增值税纳税申报服务和管理水平,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决定在福建省按照“双轨验证、单轨运行、全面推广”的步骤,稳妥有序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8月1日起,在福建省的部分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中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确定。试点纳税人在试点期间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增值税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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