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退费指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7-24
实施时间: 2026-7-2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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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管理,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退费渠道,现将退费事项做如下指引:
  一、受理范围
  (一)灵活养老
  1.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当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存在灵活就业与企业职工身份重复缴费、同一险种重复扣费,退休后或死亡后缴纳保费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交退费申请。
  2.2024年以前缴纳的费款、服刑期间违规缴费及由人社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征收的费款退费业务,由人社部门负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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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退费业务种类及受理资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