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关于废止2021年第1号通告的通告
发文文号: 广州海关通告[2026]4号
发文部门: 广州海关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7-10
实施时间: 2026-7-1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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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决定废止《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关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业务“一窗通办”的通告》(广州海关通告〔2021〕1号)。相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办理。特此通告。
  广州海关 黄埔海关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