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时间: 2026-7-18
实施时间: 2026-7-18
法规类型: 高检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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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依法惩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进一步规范此类案件办案程序、标准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2026年7月18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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