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延长《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6-9
实施时间: 2026-6-9
失效时间: 2029-6-28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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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财政局、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市级各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财规〔2021〕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6月28日,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