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函[2026]16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6-2-10
实施时间: 2026-2-10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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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吉林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广大会计人员: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范围、内容和方式
  凡在吉林省内从事会计工作或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应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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