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财会[2026]70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6-7-27
实施时间: 2026-7-13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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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满足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的需求,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235号)》要求,现就我省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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