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政发[2025]11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5-12-29
实施时间: 2026-1-1
失效时间: 2028-12-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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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23〕14号)部分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将第七条修改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房屋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计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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