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26]8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6-2-7
实施时间: 2026-2-7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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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分工
  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含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由财政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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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6〕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