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度济南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6-7-27
实施时间: 2026-7-23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4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单位、驻济省属各企业,中央驻济企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6〕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