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沙市总工会关于补助免征企业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1-26
实施时间: 2020-11-26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工会经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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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总工会《关于明确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工财〔2018〕53号),“加大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力度,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按规定免征企业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其工会经费上缴后,再由上级工会全额补助给企业工会,用于开展各项工会活动”的要求。现将全额返还免征企业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工会经费返还的免征企业增值税的小微企业界定
  凡市内免征企业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根据税务部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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