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发文时间: 2024-12-25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工会经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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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物质基础,全国总工会决定,继续实行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继续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
  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该政策。
  三、政策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各省级工会要认真梳理支持政策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具体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台账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请及时反馈全国总工会财务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