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6-7-23
实施时间: 2026-7-23
法规类型: 问题解答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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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问:企业应如何判断一项金融工具是否属于合同挂钩工具?就持有人而言,合同挂钩工具与具有无追索权特征的金融资产是何关系?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在某些具有无追索权特征的交易中,发行人可能利用多个合同挂钩工具(即多个分级)来确定向金融资产持有人付款的顺序,每一分级均有其优先劣后顺序,该顺序明确了发行人将金融工具基础池产生的现金流量分配至该分级的次序,并引发了信用风险集中,导致基础资产的现金短缺在不同分级持有人之间不成比例的分配。基于前述规定,企业持有的合同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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