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署企发[2021]1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2-25
实施时间: 2021-2-2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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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办公厅、国口办、政法司、综合司、自贸司、风险司、关税司、卫生司、动植司、食品局、商检司、监管司、统计司、缉私局、科技司、督审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完善海关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总署研究制定了《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明确了各项管理措施的职责分工(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 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doc
  海关总署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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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