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全面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署办发[2021]2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12-30
实施时间: 2021-12-3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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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海关,总署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切实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总署组织制定了《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推进过程中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基层海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实用性差、法治意识薄弱、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全面部署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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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pdf    
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