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执行2027年第33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税收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管函[2026]45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6-7-21
实施时间: 2026-7-16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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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落实《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2027年第33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6〕4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政策执行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长春2027年第33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长春大冬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为举办长春大冬会进口的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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