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工总字[2022]13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3-31
实施时间: 2022-3-3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工会经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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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总工会、税务局,省各产业(行业)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1〕38号),现就继续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支持政策实施时限
  继续执行省总工会、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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