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26]1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6-7-22
实施时间: 2026-7-14
法规类型: 注册会计师法及地区条例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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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八号公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注册会计师法修改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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