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印发《上海市关于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维修业务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商贸改[2026]184号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7-6
实施时间: 2026-7-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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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保税区管理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关于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维修业务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2026年7月6日

  上海市关于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维修业务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商务部办公厅 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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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税区维修业务企业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