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5]4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3-10
实施时间: 2025-3-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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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珊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福建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的建议》 (第1092号)已收悉, 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简化登记程序方面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或合伙人是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人, 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税(费)种重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等事项,因此转型前需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二、关于税收支持政策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贯彻落实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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