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00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5]5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3-26
实施时间: 2025-3-26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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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肖钦代表:
  《关于优化9810跨境电商模式的建议》 (第1200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扶持外贸新业态决策部署,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一、有关出口退税服务举措
  (一)实施出口海外仓“离境即退税”服务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明确“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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