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2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6-4-30
实施时间: 2026-4-30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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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税务局:
  蔡智委员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尽快出台安全防范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实施指导意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厅协助你们办理此提案。经研究,并与蔡智委员沟通,现提出涉及财政工作的答复意见: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号)第八条规定,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目前,浙江、四川、湖北等省份已先后出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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