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5-10
实施时间: 2024-5-10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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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傅春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减轻出租非住房税费负担,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的建议(第14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非住房出租税费减免政策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非住房出租减税降费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值税方面。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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