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6-7-9
实施时间: 2026-7-9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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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2026年财经纪律整治工作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6号)和浙江省财政厅相关工作安排,市财政局决定于2026年7月至11月组织开展全市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工作安排,宁波市财政局协助开展宁波市非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二、扎实开展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
  宁波市财政局参照《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财办监〔2021〕7号),联合宁波市资产评估协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非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检查覆盖面不低于10%。按照周期性和“双随机”相结合原则,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抽取12家单位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检查名单见附件1)。
  检查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情况,严厉查处关键评估程序未执行到位、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重大遗漏或虚假评估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三、全面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选取5家单位(其中1家是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名单见附件2)。
  各地财政局要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依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规定,从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中,选取3家以上单位(至少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在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地财政局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见附件3)、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典型案例等相关材料报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财政局要认真落实2026年财经纪律整治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及时组织制定检查方案,选配充足精干人员力量,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工作中注意加强与纪检、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检查,扩大检查覆盖面。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地财政局应就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尺度是否统一等方面,审理论证检查发现问题并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结合行政处罚实践,扎实推进裁量权基准制定和使用工作;重点把握出示执法证件、规范立案程序、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要求,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提升检查质效。各地财政局应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相统筹、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衔接,完善检查方案制定、检查实施、整改落实闭环管理,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和风险预警识别,提升监督检查的精准度和时效性。落实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要求,加大违法违规案例公开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各被检查单位须认真做好检查前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财政局应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见附件5),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附件:
  1-2026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名单.doc
  2-2026年市本级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名单.wps
  3-XX财政局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总结.wps
  4-2026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5-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wps
 
  宁波市财政局
  2026年7月9日
相关附件:
1-2026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名单.doc    
2-2026年市本级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名单.rar    
 3-XX财政局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总结.rar    
 4-2026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