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7-20
实施时间: 2022-7-20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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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王洪野代表:
  您在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给予财政性补贴》的建议(第1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有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机构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涉及的契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及《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吉林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吉林省第十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我省契税税率执行3%,与之前的政策相比降低了2%。长春市税务局将严格执行该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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