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合规开票热点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7-13
实施时间: 2026-7-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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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消费者使用优惠券或享受折扣后,商家是否就可以拒绝开具发票?
  答:不可以,即便消费者使用了优惠券或享受了折扣优惠,商家仍应依法为其开具发票。折扣优惠属于商家自主促销行为,不能免除其开具发票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2.商家能否以小票、收据、订单号等代替发票?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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