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会[2017]55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1-13
实施时间: 2017-11-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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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精神,经研究,现就调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中新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从2017年11月10日起,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考试费收取标准确定如下:初级会计资格每人每科56元,中级会计资格(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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