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会[2021]3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9-13
实施时间: 2021-9-13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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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我们制定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改革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3日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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