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22]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2-10
实施时间: 2022-2-10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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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摸清会计人员底数,科学开展会计人员管理工作,夯实会计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我省会计人员服务水平和会计管理工作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动员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要求,由财政部统一部署,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参与,涉及广大会计人员,需要持续优化、长期进行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提升会计管理服务水平,服务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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