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湖南考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会[2024]3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12-25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6-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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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512号),现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湖南考区)考试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60元,其中考务费为每人每科10元,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
  二、全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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