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税[2026]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6-1
实施时间: 2026-6-1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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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残联,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参照省财政直管试点县(市)财政局:
  为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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