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人社发[2026]4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6-2-12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阅读人次: 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金华开发区组织人社部、财政局:
  为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机制,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65号)精神,现就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等及以上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具体为2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3000元及以上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
  各地要聚焦低档次缴费人员、中断缴费人员等群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城乡居民全面、准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政府提高缴费补贴的惠民举措,真正认识到多缴费的好处,通过提高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促进待遇提升,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
  已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