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规定[试行]
发文文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6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26-7-3
实施时间: 2026-10-1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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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规定(试行)
  (2026年7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6年第3号公布 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强化信用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等措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法违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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