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889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5-6-26
实施时间: 2025-6-26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关于优化互联互通产品种类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中国证监会职责范围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进一步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2024年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适当放宽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和投资管理职能转授权限制,并为未来更多常规型产品纳入香港互认基金范围预留了空间。新规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未满半年。中国证监会将持续跟进新规落实情况,及时评估实施效果。
  感谢您对资本市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国证监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