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反馈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3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2]16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4-28
实施时间: 2022-4-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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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宿彦良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甜菜制糖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建议》收悉,针对“将日处理甜菜3000吨以上食糖生产”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令”形式公布的部门规章,制定权在国家层面。建议宿彦良代表将项目具体情况报送自治区发改委牵头进行评估,以便在目录修订时,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修改建议。税务机关也将配合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跟进西部大开发政策,包括《目录》的调整情况,做好宣传辅导、便捷办税等工作,助推西部大开发政策落地见效。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