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调整辽宁省膨润土原矿和选矿资源税税率的建议[第 0621号]的答复
发文文号: 辽财建主[2026]1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6-4-21
实施时间: 2026-4-2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1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白剑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辽宁省膨润土原矿和选矿资源税税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税率方面
  近年来,由于我省膨润土资源税税率较低,造成我省膨润土资源安全受到威胁、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压力较大等问题凸显。为充分发挥资源税对保护膨润土资源的杠杆效应,遏制膨润土资源盲目开发、过度开采,确保资源安全,2024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对全省膨润土的大、中、小型企业开展了实地调研,在对税额、税负、利润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调整膨润土资源税税率的相关建议。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深入调研,适时把相关建议上报省政府,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后续工作。
  二、做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和实地核查工作方面
  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督促指导组织矿业权人及时全面准确填报公示信息,加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分析。落实矿产资源领域直插到底工作机制,组织做好膨润土监测矿区实地核查。督促完成核查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履行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列入移出程序。
  三、联合公安厅开展打击非法采矿方面
  根据全省矿业权数据和分析、研判等基础信息,省自然资源厅强化对膨润土非法采矿区域、高发易发重点监控区域的监管效率。加大对公安在侦办涉及刑事案件全过程中的专业技术支持力度,共同推动涉嫌非法开采犯罪线索快侦快破;适时开展联合行动,对群众举报集中、问题突出的重点部门开展联合清查,对跨区域、团伙化重大案件,视情况成立联合专案组,同步开展打击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膨润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优化管理等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持续做好相关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挥财税政策对加强膨润土资源保护的积极作用,促进全省膨润土行业健康发展。
  联系人:伊峰
  联系电话:15040192577
  省财政厅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