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26]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6-5-26
实施时间: 2026-5-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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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公告》),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认对象
  包括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社会组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无需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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