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49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6]6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5-7
实施时间: 2026-5-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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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商务厅:
  《关于突破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结构性与制度性瓶颈的提案》 (20261492号)收悉, 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加快完善跨境电商财税合规制度”的说明
  关于郑竹群委员 “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快研究完善跨境电商财税合规标准”相关提案,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局”)多措并举完善跨境电商财税合规制度。
  一是明确跨境电商涉税问题口径。 2026年4月7日,税务总局下发了跨境电商企业涉税问题初步口径,就赛维模式和境内多店铺模式下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代理出口企业是否允许事后核定征收问题、跨境电商企业向境外平台支付费用税前扣除凭证问题等企业所得税事项以及如何确定纳税主体、计算并缴纳增值税、“企业支付给境外平台的佣金、广告费、投流费、服务费、货物配送费等相关费用,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等增值税事项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统一核算口径和合规路径。
  二是及时精准培训宣传辅导到位。省局及时对市、县区税务干部进行了培训, 统一执行口径和尺度, 落实外贸出口相关税收政策措施, 稳定跨境电商企业预期。 2026年4月17日, 省局联合商务、海关部门对重点跨境电商企业近100家开展了现场培训;2026年4月24日, 省局联合商务部门对莆田、 泉州等地重点跨境电商企业超600家开展了现场培训,使纳税人懂政策、会申报,帮助企业合规生产经营,进一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 省局将持续聚焦出口企业新业态发展需求,不断优化税企沟通机制,加大税收宣传与辅导力度,精准推送国家现已出台惠及跨境电商企业发展等各项税收政策; 深入开展跨境电商税收调研, 收集跨境电商企业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并适时向税务总局反映相关涉税诉求, 争取后续完善补充新的跨境电商涉税问题口径, 护航我省跨境电商企业合规稳健经营,推进我省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 王志荣
  联系人:徐洪涛
  联系电话: 0591-87098768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