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7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6]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4-20
实施时间: 2026-4-20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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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推动福建民办高校深度融入产业链赋能民营经济升级的提案》 (第20262070号)收悉, 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借鉴 ‘泉州经验’ ,由省级层面出台产教融合税收激励政策”的建议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46号)第三条规定, “自 2019年1月 1日起, 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 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 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 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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