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4]10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5-15
实施时间: 2024-5-1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1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第401号)收悉,结合税务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为减轻生育负担,国家先后出台了系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设立、优化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国家设立了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为进一步减轻生育、养育负担,提高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也就是说,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