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60622-20260626]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6-29
实施时间: 2026-6-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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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问: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数电发票额度人工调整?
  答:纳税人当月发票总额度不足且未触发系统自动调整或系统自动调整后发票总额度仍不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当月发票总额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缴费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其当月发票总额度。
  2.问:如何申请调整数电发票额度?
  答:1.纳税人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后,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
  2.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界面,点击【新增申请】。
  3.填写申请表,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纳税人可以在【申请调整额度类型】选择“长期”或“短期”变动,将本次需要增加的发票额度填入【申请调整额度(元)】,并填写申请理由、上传相关附件,点击【申请】。
  3.问:申请调整数电发票额度需要上传资料吗?需要上传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申请调整发票总额度是否需要提供资料,需根据纳税人申请的发票额度而定。为了提高发票赋额调整的一次性通过率,建议纳税人在提交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时,依照企业前期销售的情况提供相关材料,比如可以上传与申请调增金额相匹配的购销合同、固定资产情况表等材料。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以及申请的发票额度进行审核。请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并在申请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以便接收补正通知或审核结果。
  4.问:纳税人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否共用同一个发票总额度?
  答:是。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发票总额度。
  但是发票额度扣除方式与环节不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在发票开具时扣除,扣除的是已实际开具发票的金额;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扣除,扣除的是发票领用的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与发票领用份数之积。
  5.问:开具数电发票时显示的可用发票额度是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
  答:可用发票额度显示的金额是不含税金额。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